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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处理25吨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 发布日期:2021-01-20      浏览次数:609
    • 日处理25吨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物理处理法
      物理处理法是通过物理作用,以分离、回收污水中不溶解的、呈悬浮状的污染物质(包括油膜和油珠),在处理过程中不改变其化学性质。常用的有过滤法、沉淀法、浮选法等。
      (1)过滤法
      利用过滤介质截流污水中的悬浮物。过滤介质有筛网、纱布、粒物,常用的过滤设备有格栅、筛网、微滤机等。


      格栅与筛网。在排水工程中,废水通过下水道流人水处理厂,首先应经过斜置在渠道内的一组金属制的呈纵向平行的框条(格栅)、穿孔板或过滤网(筛网),使漂浮物或悬浮物不能通过而被阻留在格栅、细筛或滤料上。
      格栅板。这一步属废水的预处理其目的在于回收有用物质;初步漫清废水以利于以后的处理,减轻沉淀池或其他处理设备的负荷;保护抽水机械,以免受到颗粒物堵塞发生故障。
      保护水泵和其他处理设备,格栅截留的效果主要取决于污水水质和格栅空隙的大小。清渣方法有人工与机械两种。栅渣应及时清理和处理。
      日处理25吨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废水水质
      生活污水水质通常比较稳定,一般的处理方法包括酸化、好氧生物处理、消毒等。而工业废水应根据具体的水质情况进行工艺流程的合理选择。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对于采用好氧生物处理工艺处理废水来说,要注意废水的可生化性,通常要求COD/BOD50.3,如不能满足要求,可考虑进行厌氧生物水解酸化,以提高废水的可生化性,或是考虑采用非生物处理的物理或化学方法等。
      污水处理程度
      这是污水处理工艺流程选择的主要依据。污水处理程度原则上取决于污水的水质特征、处理后水的去向和污水所流入水体的自净能力。但是目前,污水处理程度的确定主要依从国家的有关法律制度及技术政策的要求。通常环境管理部门是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及相关的行业排放标准来控制污水的排放浓度,一些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还规定了更为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因此,无论是何种需要处理的污水,也无论是采取何种处理工艺及处理程度,都应以处理系统的出水能够达标为依据和前提。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预防和治理水体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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